王荣平,女,籍贯:湖北麻城,学历:博士在读,学位:法学硕士学位,职称:讲师。主要讲授课程:民法学(1.民法总论),民法学(2.物权法)、民法学(3.合同法)、民法学(4.侵权行为法),人身权法、合同法漫谈、继承问题简析等,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一、学习经历
1998年9月——2002年7月,本科就读于太原理工大学法学专业;
2002年9月——2005年6月,硕士就读于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
2010年9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二、代表性科研成果
(一)著作
1.《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第二作者,本人承担5万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
2.《我国民法总则理论研究》,独著,17.2万字,中国商务出版社2016年3月版。
(二)论文
1.《论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第一作者,《法制与社会》,2006年第9期;
2.《质疑“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独撰,《湖湘论坛》,2007年6月;
3.《试论人体器官的法律属性》,第一作者,《法制与社会》,2011. 01(下);
4.《论<侵权责任法>保护对象的判断标准》,独撰,《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5. 《对德国民法法人制度的借鉴与反思》,独撰,《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2期;
6. 《人体器官商业化之合法性探讨》,第一作者,《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7.《扩大我国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的法律对策》,第一作者,《学术交流》,2012年第7期,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8.《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精神理念》,第一作者,《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9.《以建设法治社区为切入点建设法治社会》,独撰,《法制博览》,2015年第8期。
(三)项目
1.黑龙江省哲社办项目《我国人体器官利用的法律规制》,主持人,在研。
2.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器官利用的法律问题研究》,主持人,已结题;
3.大庆市哲社办项目《大庆市法治社区建设路径研究》,主持人,已结题;
4.教育部项目《妇女与劳动权的法律保护》,第七参加人,已结题;
5.黑龙江省哲社办项目《中国当代民法目的研究》,第一参加人,在研;
6.大庆师范学院校级教改工程项目《本科民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第一参加人,已结题。
三、主要学术奖励、荣誉
1. 论文《论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2008年获大庆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2. 论文《对德国民法法人制度的借鉴与反思》,2010年获黑龙江省第二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3. 论文《论我国多元法律文化的路径选择》,2012年获黑龙江省第三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4. 论文《人体器官商业化之合法性探讨》,2012年获大庆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5.论文《扩大我国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的法律对策》,2014年获大庆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6.著作《我国民法总则理论研究》,2016年获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