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吉林省延吉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论坛、发表讲话并作主旨报告,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的相关领导同志出席论坛,各省市法学会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届论坛主题是“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共征集到论文849篇。论坛组委会在完成论文初评工作基础上,将71篇论文报送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进入终评。经中国法学会终评委员会委员书面双向匿名评审,确定获奖论文50篇,其中一等奖8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7篇。黑龙江省共有12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7篇。
我院李店标博士提交的论文《从讨论到辩论:我国人大立法审议机制的完善》获本届“东北法治论文”一等奖。李店标博士应邀于8月21日参加了本次大会,并在论坛研讨和交流阶段就获奖论文内容作了大会主题发言,获得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
东北法治论坛是全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于2006年开始举办,每年举办一届,由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轮流承办。论坛主要围绕大局,聚焦基层,以问题为导向,研讨交流法治建设重点问题,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强,对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东北地区法治建设和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据悉,第十一届“东北法治论坛”将由黑龙江省法学会于2016年承办。
相关链接:
黑龙江省法学会网站:《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吉林省延吉市胜利召开》,http://www.hljsfxh.com/system/201508/105479.html.
中国法学会网站:《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http://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923&InfoID=1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