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统一部署,大庆启动第二批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49名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共绘大庆振兴发展蓝图。
此次人才引进对象为2023年、2024年毕业生。学历条件方面,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校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方面,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和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主要形式为,根据考试报名人数在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两所高校所在城市设立远程能力测评考场,并同步在大庆市设立现场能力测评考场。
政策待遇方面,落实事业编制。引进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