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春刚,男,1980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0年9月—2003年6月大庆高等专科学校法学专业学习,2003年9月—2005年6月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学习,2005年9月—2008年6月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法学硕士。2008年6月进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先后在《大庆师范学院》等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并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2011年被评为金桂兰式优秀法官,2013年被牡丹江市法学会评为第一届优秀法律工作者
刘登斌,男,蒙古族,1972年6月5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分管刑事、信访、法警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刘登斌同志本人及其领导的战线多次受到大庆市、黑龙江省乃至国家的表彰。刑事审判庭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信访工作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郭 勇 简 历
1997.09——2000.07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工商管理与法律系学生
2000.10——2006.04 林甸县林甸镇西南社区 主任助理、副主任、副书记
2006.04——2007.02 林甸县林甸镇党委秘书
2007.02——2013.04 林甸县政府办秘书、法制科科长
2013.04——至今 林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李欣旺同志现实表现材料
李欣旺,男,汉族,生于1975年12月, 2000年7月,毕业于大庆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2003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级证书,先后获得大庆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政务公开先进个人,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先进个人,大庆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及大同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任大同区祝三中学教师、2005年1月至2009年2月任大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干事,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大同区双榆树乡司法所所长,2010年8月至今任大同区政府法制办主任。